国内刊号:31-1007/G4
国际刊号:1000-5560
发布日期:
作者:胡劲松
单位: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广州市教育治理现代化高等研究中心, 广州 510631
关键词:德国,义务教育立法,立法特征
基金:201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一般课题"德国教育法律制度研究"(BDA170023)。
德国义务教育立法权属于各州,立法主体包括州议会和州政府。德国义务教育的有效法律渊源既包括各州议会制定的学校法或义务教育法,也包括各州政府根据学校法授权而发布的义务教育法规命令。德国义务教育法律主要规范义务教育对象、义务教育年龄和年限、义务教育类型和形式,以及义务教育法律责任。德国义务教育法律重在调整行为、设定义务和规范程序。
来源:2018年第6期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期刊编辑部